鄭州少女加訓死調查:審批部門無一人被追責

 519日晚8時至10時許,在燥熱的校園內,反覆的前倒後摔體罰加重著19歲的郭淩淩的疼痛,直至深夜,她再也未能起來。與她同晚被體罰的還有年僅14歲的齊欣,但小欣是幸運的,頸部多處受傷,目前正在治療。

  這起一死一傷的悲劇並非影視裏的悽慘劇情,而是發生位於河南省會城市的鄭州搏強新觀念培訓學校(以下簡稱:搏強學校)。這到底是一所什麼學校,如此殘酷?魔鬼學堂少年集中營青春監獄……”媒體與公眾對該校的質疑與譴責聲,近日不絕於耳。

  事發所在地鄭州市管城區教育體育局介紹稱,該校是一所專門招收上網無度、厭學、早戀、叛逆、自閉等問題青少年的民辦教育機構,註冊于2008年。

  如果沒有當地人的指引,陌生人很難找到搏強學校。在鄭州南四環與鄭新路交叉口的東南角,貨運倉庫密集、破落的居民區,該校隱秘於此,並不像是一座學校。

  令人驚訝的是,在搏強學校的南面,僅隔數百米的便是河南省戒毒中心、未成年人強制戒毒所。這樣的環境不免讓孩子心生畏懼。附近小區一名老人對此如是說。

  近兩日,中新網記者再度探訪這座偏居於鄭州南郊的搏強學校,發現已大門緊閉,人去樓空。高處望去,院內散落著桌椅與書本,再無往日學生的叫喧聲,整個校園一片沉寂,荒如一座廢棄的工廠。

  教官自述:致命的千倒摔

  記者多番輾轉聯繫上一位曾在搏強學校工作過的男性教官,其在該校工作僅有數月時間,最終辭職是因為難以忍心嚴酷地體罰學生。

  這位畢業于河南檢察官學院的教官告訴記者:早上6時,學生起床開始上早操,每天的作息時間和一般學校基本相同。但如有個別學生不遵守紀律或訓練時動作不規範,那就要被加訓了。

  前倒後摔100下起步,最多為2000下,被同學們懼怕的稱為千倒摔,有的學生曾被罰摔一天。上述教官所說的前倒後摔即是在立正的基礎上,身體自然前倒地及向後倒。

  我們在學院時曾練過前倒,但很少練習後摔。因為後摔的受傷率極高,萬一動作不到位很容易發生意外。但這種軍事化的嚴酷訓練卻被用在了十多歲的孩子身上。

  在搏強學校時,幾乎每天都有學生被前倒體罰。地上連海綿墊子都沒有,有時直接在水泥地上摔。如果有學生抵觸加訓,副校長就會安排教官抬著學生摔。這位教官回憶說:有一次,校長讓我加訓一個學生,我實在不忍心。因此自己被校長訓了話。

  由於難以忍受搏強學校的嚴訓,很多學生曾策劃出逃。有一次,一位男生在淩晨用鋼鋸條鋸宿捨得鐵窗被發現,次日即被嚴懲。還有的學生裝病,讓老師帶其去醫院看病中逃跑,但均被抓回學校加訓。

  教官、教師在學校每天工作12個小時,一直陪著學生。即使晚上休息,也有老師看守學生,以防他們逃跑。在上述教官看來,搏強學校酷比監獄。

  他給記者提供的一張搏強學校學生上課時的照片,畫面場景令人糾結。所有的同學都蹲在自己的座位上,但每個人頭上都頂著自己的凳子。據其介紹,當時有學生上課坐姿不正,副校長稱你們坐不好,就讓板凳坐你們。

  在這位教官印象裏,年僅19歲的郭淩淩看上去比同齡人要顯得成熟些。在媒體報道中得知她出事了,該教官嘆息:那種辦法訓孩子,早晚要出事啊!

  冷酷的學校能否治愈叛逆的少年?

  鄭州搏強學校加訓體罰致學生一死一傷事件後的兩周時間裏仍在繼續營業招生。校方表現得相安無事,試圖躲過責任,媒體披露稱該校段姓副校長還說過影響不大太。此言表現出的對生命的冷漠也引發公眾強烈譴責。

  事隔一月,郭淩淩母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仍難掩內心的氣憤:孩子出事後的第二天,搏強學校校長王某在協調處理時,一直笑著臉。我當時就在問,你為什麼還能笑得出來……”

  鄭州市管城區教育體育局近日向記者回復稱,529日,根據局安全辦及教育科對該事故核實調查及警方反饋的資訊,決定對搏強學校的違規辦學行為和出現的重大事故作出處理,勒令其立即停止辦學、收回辦學資質。

  管城區教育體育局還介紹稱,525日、611日,搏強學校分別與死者郭淩淩和傷者齊欣的家長分別達成賠償協議。學校給予死者一次性賠償75萬元並退還學費35000元;給予傷者一次性賠償36萬元。目前傷者齊欣已出院回家。

  郭淩淩母親對此憤慨不已:我要的不是錢,是孩子的生命。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責,為什麼不追究校長的責任?教育局也有監管缺失。

  齊欣的父親更為憤怒,當場我就把賠償協議撕碎了。他告訴記者:小欣經過20多天的治療雖已出院,但她現在看見學校就害怕,恐慌。還需要心理治療。

  事實上,長期在封閉的空間中、嚴酷的體罰訓練方式下,不僅不能有效糾正問題少年的叛逆行為,而且會加重他們內心世界的異端色彩。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在讀博士、鄭州子午心理研究院院長王芳平女士對此分析認為,這些孩子往往都缺失父母的愛,缺少家庭與學校的溫暖。

  令人揪心的是,近日多位孩子家長向媒體傾訴,孩子被從搏強學校接回家後並無改觀,仍舊是一個問題少年

  誰為魔鬼學校七年開綠燈?

  記者早前注意到,搏強學校辦公室墻上還懸挂有一塊:鄭州市民辦教育合法辦學單位的牌子,落款鄭州市教育局監製、二零一零年十月

  令人費解的是,就在6月初,各大網站還發佈著搏強學校特色關愛教育為理念為孩子成長航護的宣傳稿。文中叫喧著:拯救的一個個迷途知返的青少年,已是功不可沒。

  事發至今一月有餘,搏強學校的一名心理教師、三名教官、一名副校長此間已被警方刑拘。但此事件的諸多疑問仍未清晰,公眾除了對家長進行對孩子不負責任的指責外,更多地質疑這所問題重重的學校,緣何能連續7年通過審核?更有法律人士指出,不僅要追究校方的責任,還應向主管部門問責。

  根據相關要求,教育部門每年都要對民辦學校和教育機構進行年審,對辦學不規範,辦學條件和水準較差的學校或機構將整改或停辦。而記者近日實地探訪發現,搏強學校校舍簡陋,多座房舍均係臨時搭建的活動板房。

  另據上述教官透露,其在職期間,搏強學校的90多位學生一直都是擠在一間教室內上文化課。

  針對是否疏于管理等問題,鄭州市管城區教體局組宣科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將由該局相關科室擇日答覆。

  河南省青少年維權專家團成員、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華陽指出,根據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三條其中規定,審批機關和有關部門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機關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字:律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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