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撞見姦情 女律師竟栽贓
女律師莊斐文四年前與保鑣司機余致良通姦,遭前夫控告通姦,兩人各被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確定,當時菲傭作證曾目睹兩人在家中裸體嘿咻,莊女否認反控菲傭偷竊。但台北地檢署查出,莊女是因姦情被菲傭發現,想讓菲傭驅逐出境才誣告對方,日前依最重可判刑七年的誣告罪起訴莊女。
莊斐文(四十八歲)是台北市一家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她昨接到《蘋果》記者電話時僅說:「律師事務所收到起訴書再說。」菲傭則聯繫不上,無法得知回應。
抱起小孩誤推房門
莊女在二○○二年與丈夫李男結婚,育有三名小孩,二○一○年因幫男子余致良(三十八歲)打恐嚇官司,進而發生婚外情,還僱用余男當司機兼保鑣。
同年八月莊女與丈夫分居,二○一一年九月兩人離婚,但莊女與余男通姦一事都未曝光,直到隔月,莊女因故與余男鬧翻,余男不滿莊女告他恐嚇等罪,十二月間寫信給莊女前夫,供出他與莊女的姦情,兩人因此挨告。
余男供出通姦地點在莊女的北市安和路住處,法官審理時,菲傭還作證指出,她負責照顧莊女的一歲多小孩,當天晚上余男與莊女在家看完電視去睡覺,她看到小孩想要去推莊女的房門,她上前阻止並抱起小孩時,看到余男與莊女躺在床上裸體性交。
代購機票逼返菲國
莊女否認通姦,還反控菲傭偷竊。但檢方查出,莊女二○一○年底與余男在家中房間性交時,被菲傭看見,莊女擔心對官司不利,隔年六月要菲傭簽下「自願不續約聲明書」,還代購七月飛馬尼拉的機票,但菲傭反悔想續留台灣。
莊女為讓菲傭遭驅逐出境,竟到派出所報案誣指菲傭偷走珠寶及現金三萬元,但菲傭否認,檢方也查無證據證明菲傭犯行,因此對菲傭不起訴處分,莊女再議仍遭駁回,剛好因通姦案被通緝的余致良到案後表示:「莊女曾告訴我,要誣陷菲傭。」檢方因此認定莊女犯行,日前依誣告罪起訴莊女。
若判刑逾一年撤照
司改會執行委員林峯正說,律師只要與執行業務無關而觸法,被判一年以上確定就會被撤照,而誣告罪是七年以下刑責,若女律師因誣告判刑一年以下,不會被懲處,被判刑一年以上就會被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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