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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漁民拒用菲方律師 檢方稱將繼續審訊

 

 

“不要律師是他們的權利,不承認我們的權力也是他們的權利。他們可以在法庭上提出他們的主張。”

(南早中文網訊)菲律賓巴拉望省檢方表示,被起訴的9名中國漁民拒絕接受公共檢察官辦公室派出的代表律師,但根據菲律賓刑事訴訟程序,審訊會繼續進行,法庭或頒令將漁民從省警察總部轉移到省監獄。另外2名中國漁民因是未成年而免遭起訴,之後將會獲釋。

菲律賓《每日詢問者》報導,菲律賓司法部表示,巴拉望省檢方週一(512日)正式起訴11名被捕中國漁民中的9名,指他們上週在西菲律賓海半月礁附近盜獵海龜。另外2名漁民因是未成年人而依法未被起訴,他們將被轉送到巴拉望省的社會福利和發展部和菲律賓外交部,然後獲釋。

巴拉望省檢察官羅德里格斯(Allen Ross Rodriguez)表示,9名漁民拒絕接受公共檢察官辦公室派來的代表律師,并堅稱他們不受菲律賓法律的規管,因為他們是在中國海域打漁。

羅德里格斯表示,即便中國漁民沒有律師事務所,審訊還是會進行,因為刑事訴訟程序允許在被告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進行審訊。在這種情況下,他將根據菲律賓國家海警提交的報告和證據將案件提交法庭。“不要律師是他們的權利,不承認我們的權力也是他們的權利。他們可以在法庭上提出他們的主張。”

羅德里格斯稱,中國領事館週一上午派出兩名代表與他會面,兩名代表告訴他,中國漁民是在中國的領土上被捕的。羅德里格斯說:“我們建議他們在初步調查中申明他們的主張,但他們選擇不這樣做。(中國漁民)甚至沒有律師事務所。”

羅德里格斯認為,巴拉望地區法院會發出拘押令,將中國漁民從菲律賓國家警察在巴拉望省的總部轉移到省監獄。

羅德里格斯表示,有理由指控9名中國漁民在菲律賓海域盜獵、捕捉瀕危物種并違反菲律賓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每名漁民的保釋金為7萬菲律賓比索,3萬是針對盜獵指控,4萬針對捕捉瀕危物種。

一旦罪成,這9名漁民可能會面臨20年監禁和高昂的罰款。根據菲律賓法律,盜獵的最高罰款可達到500萬比索。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12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就菲律賓扣押中國漁民一事,中方已經多次向菲方表明中方立場和要求,希望雙方早日妥善處理這一問題。

此前,華春瑩曾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菲方針對中國漁民採取的任何行動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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